
段大军(1987届校友)
段大军(1966年—2009年),男,汉族,河南南阳人,大专文化程度。1987年6月毕业于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7年 8月参加公安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民警,卧龙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大队长,白河派出所所长,枣林派出所所长(副科级)等职。2009年1月9日因公牺牲。
段大军同志主要荣誉:
荣立个人二、三等功各1次,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多次受到嘉奖,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2009年3月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铁骨铸警魂 丹心民可鉴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段大军同志英雄事迹
3天休息6小时,这是一个派出所长的最后的工作日记中能体现出来的、最令人感动的文字。
段大军生前是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枣林派出所所长,从警20多年来,历任派出所民警、刑警大队探长、副大队长、大队长、派出所所长等职,一直战斗在基层第一线,而上面的3天休息6小时,就是他工作到最后创造下来的记录。
72小时,他走村入企,化解纠纷,访贫送暖
在战友们的心中,段大军生命中最后72个小时,至今仍历历在目。
1月7日。
上午,他到冉营社区走访11名下岗职工。这些职工原是德昌铜铝材料公司员工,因遗留的“三金”问题,曾多次和公司方发生纠纷。
下午,到大良庄居民区遣散一非法传销窝点,并资助8名被解救人员返乡。
晚上,冒着能见度不足20米的大雾,历时3个多小时,驱车70公里赶到新野县,在宛城分局会议室向省厅督查组汇报骆昀案件的处理结果,汇报过程中称双腿麻木,曾让司机李刚去药店买药。
1月8日。
上午,找到骆昀,征求处理意见,在其签下书面意见后又马不停蹄地返回南阳。
下午2时,在宛城分局会议室向省厅督查组汇报骆昀案件的处理结果,汇报过程中称双腿麻木,曾让司机李刚去药店买药。
晚6时许,赶到宛城区第一人民医院,看望因胃出血住院6天的70岁老母亲,后回到派出所值班。
当晚,带领民警成功将3名盗抢电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1月9日。
上午,到宛城公安分局枣林刑警中队,商讨处理一起打架案件。
下午2时许,到拥有7000多名职工的南阳棉纺集团走访了解企业职工思想状况,并约定第二天上午,由他代表派出所上门看望特困职工。
下午3时30分,赶往冉营社区走访德昌铜铝材料公司受伤职工赵国甫,途中,突发心脏病昏倒在南阳棉纺集团大门口。
下午4时许,抢救无效,永远离开人世。
“俺所长是累死的!自大走访以来,他连续工作8个昼夜,最后3天总共休息不到6个小时!”段大军的搭档、枣林派出所指导员张建斌趴在段大军的遗体上失声痛哭。
22个春秋,他侦破刑事案件2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多名
“大军师兄,你怎忍心舍下你的战友。我们还相约像从前一样,并肩战斗破大案哪。”曾在市公安局宛城分局刑警大队朝夕相处10余年的战友陈邵松,追忆起段大军破获的那一起起大案要案:
1995年10月,攻破了以李新志、曹行甫为首的横跨15个县市区、作案百余起的特大盗抢案;
1997年5月,侦破了蒲山镇周湾村王富贵杀害两名学生的特大杀人案;
1997年9月,破获了许昌市黑社会犯罪头目梁胜利雇凶枪杀案;
1999年7月,打掉了以穆光东、王洪玉为首的系列杀人、抢劫犯罪团伙。
…… ……
在段大军任市公安局宛城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大队长的几年时间里,他组织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00多名,成为南阳警界有名的一员虎将。
“段所长,你才42岁咋就走了,咱枣林辖区的老百姓,还有多少事需要你操劳、奔走啊!”枣林社区党支部书记郭全有,讲述着段大军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故事。
枣林派出所辖区地处市城区白河南岸的城乡接合部,责任区面积2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万人,有34个大中型企业,21所学校,13232家沿街门店,7家大型购物中心和11个大型专业市场。由于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一度成为全市“两抢一盗”案件高发区。
2004年2月5日,调任枣林派出所所长当天,段大军就到辖区访民意、察民情,一连10多天走访调查,他摸准了“两抢一盗”案件多发的“脉搏”,组织建立起了“民警搭台、群众唱戏”的网格化打防模式,抓获了一批“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
白河游览区是市民夏季乘凉休闲之地,2006年7月,平均每天发生2至3起抢劫案件,一度给市民造成心理恐慌。
为把安宁、美丽的白河游览区还给市民,段大军带领便衣民警在白河边“溜达”了3天,最终抓获3名抢劫犯罪嫌疑人。之后,他又和年轻民警到白河游览区佯装学跳舞,一个晚上就把喜欢跳舞的其他20多名犯罪团伙成员抓获。
“大军,你咋连个招呼也不打就走了,以后我再到所里找谁了解工作……”段大军牺牲后,分管枣林派出所工作的宛城分局副局长宋玉明在段大军的灵堂前守了两天三夜。
他紧紧捏着枣林派出所2008年度工作总结,上面清晰地记录着:2008年,在段大军的带领下,全所20名民警接处警12000余起,立刑事案件391起,受理治安案件799起,逮捕47人,起诉69人,劳教12人,追捕网上逃犯21人,行政处罚408人,调5解矛盾纠纷2800余起……
3个响头,磕出了人民群众对他深沉的爱
“段所长,你不能走,你是我的恩人啊……”段大军的灵堂前,一个年轻人重重地叩了3个响头,哭得特别痛心。
他叫杨小青,枣林派出所辖区的一名普通群众。因打架斗殴曾两进监狱。2003年8月,杨小青刑满释放,段大军多次找他谈话,鼓励他振作精神,自立自强。
得知杨小青家有一栋楼房临路,段大军就帮他出主意,并多次协调银行,最终使杨小青贷款30万元办起宾馆。如今,杨小青不仅还清贷款,而且还购置了30亩地种树养鱼,日子越过越红火,并成为辖区治安积极分子。
想到这一切,杨小青感慨万分:“没有段所长,就没有我的今天。我会永远记住他。”
和杨小青一样,受到段大军帮助的很多群众打心眼里感激他,也忘不了他。
枣林辖区有一个老上访户叫赵中玉,因被打伤不服法院赔偿判决,连续7年赴省进京上访。
赵中玉家断水断电,段大军就自己掏钱帮助接通;赵中玉没有工作,段大军为他办理低保,并在辖区为他找了份保安的工作;赵中玉的儿子因户籍问题不能报考高中,段大军多次协调,最终使其顺利参加了升学考试。
段大军的真诚感动了赵中玉,他承诺:“请段所长放心,你为俺尽心尽力办事,从今天起我再也不上访了。”
结婚21年,对妻子补拍婚纱照的承诺至牺牲也没兑现
“大军你别走,咱俩结婚21年,你答应过我的事还没有兑现……”
1月18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段大军的妻子谢克霞立在丈夫的遗像前自言自语,潸然泪下。
2008年1月1日,是谢克霞与段大军结婚20周年纪念日。前一天,他俩约好去补拍一张结婚纪念照。到了这天早上,大军到所里处理案件,让妻子先到婚纱店里等他。
这一等,就是一整天。段大军直到深夜才回到家中。看着丈夫疲惫而充满歉疚的神情,谢克霞一肚子的怨气顿时消了,她仅仅提出一个要求:等明年元旦再补拍。
2009年元旦,谢克霞在约定的婚纱摄影店里等到中午仍不见丈夫人影。她打电话到派出所值班室,值班民警告诉她,段所长到辖区走访去了。晚上8时许,谢克霞收到了丈夫让人捎来的巧克力和她最爱吃的豆面条。她不得不再次原谅了丈夫。
“等你回来了,老爸一定给你做顿好吃的饭菜。”1月8日晚上,学校放寒假,在武汉上学的女儿段炼打电话,想让爸爸1月9日去接她回家。段大军忙解释:“春节前工作特别忙,还是你自己乘车回来吧。”
段炼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竟成了她与爸爸的最后一次通话。
1月3日,段大军的母亲因胃出血住进宛城区第一人民医院。直到1月8日下午6时,从回访案件当事人家中回到派出所曾对指导员说:“我累得很,有点撑不住了,今晚想回家休息一下。我妈生病住院3、4天了,也没顾上看一眼。”段大军简短的向指导员交代工作后,到宛城第一人民医院看望了住院的母亲。段大军对母亲说:“您最理解儿子,咱穿上警服就别无选择。”这话,是段大军留给母亲的最后誓言。
回到家中,他告诉妻子说:“这两天感觉很累,我怕是要死了。”妻子则回答:“大腊月的,咋说这样的不吉利话?”而这句话,则是他留给妻子的最后遗言。
在段大军遗体告别仪式上,介绍其生平的宛城公安分局局长陈光辉声音哽咽。段大军牺牲后,他查了一下近年的考勤表,发现段大军多年来竟没有请过一天假。
段大军走了,如今他惟一能宽慰父母、妻女的是那厚厚的一摞荣誉证书,以及两枚金灿灿的立功奖章。
1月12日上午,通往市殡仪馆的十里长街,数万名群众自发伫立两旁,举着“段所长,一路走好!”“大军,我们想念你!”的挽联,挥泪惜别段大军。
哭声、悲叹声、惋惜声……其哀也痛,其悲也壮,其情也真,如白河水般清澈,如伏牛山般无华。
段大军,人民将永远记住你铁血从警、丹心爱民的无私情怀!
段大军同志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公安事业,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的最基层、最前沿。他刚直不阿,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深受辖区群众的赞誉。
段大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是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追授段大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编者后记:
段大军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树立了新时期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我们要以段大军同志为榜样,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